【女人心事】去你的「蕩婦標籤」(下):我的性慾只有我說了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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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年初,藝人雞排妹指控男性歌手在尾牙場合對她性騷擾。在記者會上,有人拿雞排妹以前的言行質疑她雙重標準。雞排妹說:「有些事情本來就是他可以你不行。」很簡單的一句話,其實正是性自主權的精髓所在。

雞排妹和翁立友的事件,是非自有公論,但是在這起事件被廣大網友討論的過程當中,卻有些怵目驚心的言論。像是,因為雞排妹一直以來敢露敢言的作風,認為她雙重標準,甚至被騷擾剛好而已;或者,看到雞排妹代言情趣用品,質疑性騷擾事件只是她為了炒話題引發的新聞。

是的,這就是我們所說的「蕩婦標籤」。一個女人敢露,那她就應該不怕人看;因為她敢談性,所以一定很開得起「玩笑」;既然她不怕人看也開得起性方面的「玩笑」,所以她說自己被性騷擾,是雙重標準、是小題大作、是炒話題、是為自己代言的商品搏版面。看到了嗎?這就是「蕩婦標籤」運作的方式,而在這背後,正是這個(男性主導的)社會對於女性性慾的想像和限制。

他可以你不行,我的性慾只有我說了算

在前一篇文章中,我介紹了最近讀到的一本好書《性愛好科學:掙脫迷思、用自己的方式高潮》,這本書從生理、心理、和社會層面提出獨到見解,讓我們從科學的角度,更了解女性性慾。

書中還有一個我覺得一定要拿出來跟大家分享的科學事實,就是女性的主觀性興奮跟性器官反應有不一致的現象,也就是女性可能已經慾火焚身,但她的性器官並不一定非常濕潤;或者,如前所述女性被性侵犯時,她並不處於想要性的情況,但她的性器官基於保護黏膜而分泌液體,因此是潮濕的。(其實男性也有類似的情況,例如男性晨勃並不一定是性慾高漲的表現。)

換句話說,女性不想要就是不想要,心理上不想接受就是不想接受,生理反應只是身體自身的反應,不代表本人立場。沒有人能決定女性想跟誰做愛不想跟誰做愛,妳的身體自主權在任何時刻都只屬於妳自己,如何排解性慾也只能由妳自己決定。

所以,無論是「她底下這麼濕,顯然她也感到興奮,所以這不是性侵,而是雙方合意的性行為」或者「她本來就是性觀念很開放的人,這樣的言行對她來說應該很OK,所以這不是性騷擾」,都只是某些性侵、性騷擾加害人為自己脫罪的說詞,是沒有科學根據的惡劣狡辯

享受性愛:只有在對方想要、妳也想要的時候

作為婦產科醫師,大多時候處理的是女性身體上的問題。但慢慢的我們會發現,女人要活得快樂健康,除了醫護專業之外,更需要社會的提升。而對於「性」(包括「性行為」、「性慾」、「性器官」等)的尊重程度,正是一個社會進步與否的重要表徵。

這種對人的尊重,無論妳的性別為何,都可以在生活中實踐。例如我在看診,有時會有內診的需要(是的,雖然內診多少會對心理帶來壓力,但裡面發生什麼事還是要看了最知道),這時我們一定會詳細告知接下來要做的事,並且把決定權交回給病患;內診進行中的步驟我們也都會詳細說明,不會讓病患在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的情況下直接動手,這是作為婦產科醫生的職業道德,也是我們矢志推動女性身體自主的一環,更是病患能夠放心信任醫師的原因。

連醫療行為尚且應該在互相信任與尊重的前提下進行,親密關係當然更應該如此。只有在對方想做、妳也想做的時候,這樣的性愛才是值得追求的歡愉。


拒絕蕩婦羞辱,追求每一位女性朋友的身心自主:‌‌
婦產科女醫 張瑜芹醫師的生活、文章、專欄以及最新訊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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